成熟,就是学会装聋作哑。
“还记得我们约契的内容么?”言先生忽然扯开了话题:“我许诺这次的乱麻中保住你们两个可怜男女的性命,你还记得你要付出的代价是什么吗?”
言先生所指的,是当谕天明在桑拿浴室里威胁假顾仲的性命时,姜夜莺所许下的“交易”。
“你是指除了调情的话之外的么?我还记得。”姜夜莺勉强牵起嘴角笑了笑:“你说你现在还想不到需要我什么,可却肯定要的不是阳寿。你要什么?难道你还想重温一次旧情?”
“呵呵,你的笑话也很好笑。”言先生叹了口气,挠着头说道:“我不知道。真没想到我会说这样的话,不过我真的不知道。”
言先生不得不承认,这次他被算计到了。如果不是自己留待救命的后备方案,言先生恐怕现在也还不能坐在这里谈笑风生。
本来这次言先生的根本目的就不是为了姜夜莺,言先生耗费这么多的言咒,也不是为了什么阳寿的交易。所以他当初就没有真的去静心计算过他可以从姜夜莺这里获得什么。他之所以让姜夜莺许下那样的诺言,也不过就是想在此之后让姜顾两家欠自己一份情,毕竟这是一对可能垄断整个江南地产业的寡头,留着这样的后路总不会是什么坏事。
可到了一切事实都水落石出的现在,言先生当初的如意算盘显然是落了空。顾仲既然和赤盾联了手,那自然不会和言先生相亲相睦,言先生现在能做的,也只有将姜夜莺当做是自己的眼线,来为未来与赤盾的正面交锋留一条信息的通道。
言先生也没有想到,姜夜莺会自愿与言先生合作,那当初这个约契所留下的愿望,一下子变得多余了起来。
这些原本应该是言先生食粮的人,何时已经进化到可以让言先生预料不到的地步了?还是说,言先生自己开始变得越来越像人,就像谕天明一样,变得破绽百出么?
这可不是什么好的预兆,言先生在心里警告自己,如果自己变得和人一样软弱,那他的那些如狼似虎的敌人们,会在下一个瞬间就将他撕碎。
“如果不知道,那就再想想吧。你是无所不知的言先生,不是么?”姜夜莺走到言先生身前,抬头看着言先生的眼睛说道:“你遵守了你的诺言,我也会遵守我的,不管你是在什么时候想起,也不管是怎样的愿望。”
你知道的,只要是你的愿望,我随时可以跟着你离开。
这是姜夜莺心里的话,也是言先生听得出的话。
无论外表看上去多么五彩斑斓,姜夜莺的心里,还是那一条娇小的毛毛虫。
她要言先生记得,自己曾是怎样的人,今后又还是怎样的人。
姜夜莺比谁都清楚,这个不曾说出的请求,永远不会有答案。
所以,这只能是个愿望,是个言先生想不起的愿望,也是姜夜莺说不出的愿望。
言先生不是一个笨蛋,可他却必须变成一个笨蛋。
姜夜莺不可能成为他的女人,事实上,任何“人”都不可能成为言先生的女人。
没有人的命可以硬到这个程度。
或许只有阿梅这样本身就没有多少时日的女人,才可以呆在谕天明的身旁,而不用担心自己何时会因为什么原因而暴毙街头。
言先生和谕天明不一样,他已经尝试过,他也已经失败过。
所以,言先生不会再去冒险。冒险伤害那个自己还未爱上的女人,冒险再次伤害自己。
人得到些什么,就必然要失去另外一些。而这,就是言先生注定要失去的。
当送走了谕天明之后,姜夜莺也随着言先生走出了商场,步上了即将黎明的街道。
“我想我们还是在这里分开吧,毕竟我可不想和肩膀上扛着一个女人的家伙走在一起。”姜夜莺笑着说完这句话,然后便转身离开。
言先生将肩膀上的文雅塞进了“借来用颠颠车不知道多少号”之后,吸了一口气,然后朝着姜夜莺的背影喊道:“你知道,如果问我的意见的话,我实在不是很喜欢那个姓顾的小子。”
姜夜莺停住了脚步,可她没有回头。
她没有回头,是不想言先生看到自己脸颊上流淌下的泪水。
“谢谢。”姜夜莺背朝着言先生,尽量克制着自己因为流泪而颤抖的声线说道:“你知道你对我说过最动听的情话是什么嘛?”
“我有对你说过情话?我有对任何人说过情话?”言先生被姜夜莺的话逗得轻笑了起来。
“有。”姜夜莺拭去了眼角的泪水,转身给了言先生一个最灿烂的笑容:“你说我脱光了的样子很好看。”
文雅醒了。
当文雅恢复了意识,她第一件做的事,就是确认自己没有缺胳膊少腿。
嗯,四肢和主要器官都在,除了……咦?我的衣服去哪儿了?
现在的文雅,正手脚被紧缚,一丝不挂地躺在某个房间的角落。
这简单的陈设,这熟悉的环境,文雅似乎不久前在哪里凭着灵魂碎片的视野看到过这个场景。
“别多看了,这是我家,你曾经闯进来过,怎么?这么快你就不记得了?”
文雅循着这幸灾乐祸的声音望去,发现言先生正将一张椅子搬到文雅的面前,然后一屁股坐了下去,饶有兴致地看着文雅。
“看什么看?就像你以前没见过似的。”文雅很想这么讥讽一句,可当她张开了嘴,却发现自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。
“别尝试了,我在你的衣服里翻到了那种神奇的药,然后将一半都打进你的身体里。”言先生从口袋里翻出了那个还晃着还剩小半瓶药水的药瓶,然后笑道:“我得确保在那个繁琐的仪式过程中,你不会突然跳起来给我一刀。”
听到言先生的话,文雅又挣扎了几次,发现自己浑身的肌肉确实都麻痹了之后,便放弃了挣扎。
好吧,这个姓言的混蛋到底在打什么鬼主意?